川师实外2022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及安全须知
添加时间: 2022-03-31 09:44:00 浏览次数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并结合我校实际,川师实外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
根据学校安排,本周五(4月1日)、周六(4月2日)调课如下:
●小学部:星期五上星期一课程,星期六上星期五课程。
●中学部:星期五上星期二课程,星期六上星期五课程。
●小学部:
●中学部:
初中:4月2日12:15
高中:4月2日15:00
●小学部:住校生4月5号下午17:00——19:00返校,走读生4月6日早上7:40返校。
●中学部:4月5日16:00返校。
为避免放学及返校期间造成拥堵,请家长朋友们根据具体时间按时接送,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,谢谢!
清明假期正值春季传染病高发期,又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为了孩子的安全,我们真诚提醒各位家长,时刻关注孩子的安全和健康,认真履行监护人的监护和教育责任,做好孩子的安全防护和教育工作,请您密切配合:
放假期间非必要不要前往风险地区;必要出行时做好防控措施,同时向学校汇报行程。师生员工及家长尽量不去人流密集区,注意预防流感及其他传染性疾病。
1.坚持科学佩戴口罩,保持社交活动距离;
2.保持手部卫生,保持良好的健康和卫生习惯;
3.做好自我症状检测,如有体温异常等,请及时就诊;
4.如必须外出,避开人员密集场所。尽量去户外通风、空旷的场地,并做好防护措施,包括正确佩戴口罩,戴手套接触公共设施设备表面等。
倡导践行“文明祭祀”,建议以采取植树、献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,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环保、安全、文明的方式表达,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。
文明祭祖,从我做起,从点滴做起,共同打造文明、平安、祥和的清明节!
清明期间,正值森林高火险期,任何不正当的祭祀活动及春游活动都很有可能会引发森林火灾,因此务必加强森林防火意识,从自身做起,时刻牢记森林防火“五不准”。
一是不准在森林防火区(草原防火管制区)内野外吸烟、烧纸、烧香、点烛、燃放烟花爆竹、点放孔明灯、烧蜂、烧山狩猎、使用火把照明、生火取暖、野炊、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;
二是不准携带火种火源或易燃易爆品进山入林;
三是不准在森林防火区(草原防火管制区)乱丢弃火种火源;
四是不准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视而不见、放弃不管;
五是不准有其他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行为。
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。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,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,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,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“六不”:
1.不私自下水游泳;
2.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3.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
4.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
5.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6.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,要智慧救援,立即寻求成人帮助。
讲究饮食卫生,严把“进口”关,不购买或食用“三无”食品、过期变质的食品,食用水果应清洗、削皮,饭前便后要洗手,防止病从口入。确保孩子一日三餐按时吃,不暴饮暴食,注意饮食营养均衡,多吃新鲜水果蔬菜,少吃零食。
教育孩子假期间尽量少出门,确实需要出门的,要做好防护,并遵守交通规则,将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。不乘坐无牌无证、超载超速等非法营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;不违规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。外出时,不要参加聚集性和危险性活动,注重自身安全保护。
安全从我做起,从小事做起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意识,时刻紧绷安全之弦,时时讲安全,事事讲安全,人人讲安全,确保大家能度过一个文明、健康、平安、有意义的清明假期!